案例背景: 原告老婆發現老公與被告A女之間有親密訊息、牽手接吻、出遊同宿等等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行為,決定委任律師對A女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。 A女在面臨訴訟後卻製造假證據、意圖辯稱自己遭到欺騙而不知道交往對象為有婦之夫。
案件結果: 經過律師細心整理LINE對話紀錄、照片等證據,成功找出被告的破綻,證明A女知道交往對象為有婦之夫,故意侵害原告配偶權,成功為原告向A女求償30萬元,捍衛原告權利!